发布的通知
发布的通知3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相信写通知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布的通知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布的通知 篇1
摘要: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发布了20xx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发布了20xx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从今天开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将从去年的16800元上调到18171元,月缴费工资下限从3089元调整为2940元,其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94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分别比去年上浮了457元和5484元。
针对调整前执行的缴费工资下限高于2940元的,按调整前的缴费工资下限执行。基金收支缺口较大的地区可在2940元的基础上适当上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执行。考虑到部分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对偏低,允许苏北五市和扬州市、泰州市适当下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但应全市统一标准,并由设区市报省厅审批后执行。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
据悉,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比例缴纳。但是,工资收入偏高和较低的,要把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具体缴纳比例则要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对纠正不到位的.省将扣减省级调剂金并予以问责。
(记者 郭玲玲)
发布的通知 篇2
各位考生:
20xx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将于x月xx日下午在本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凭考生编号和姓名在网上查询,研招办不接受其他查询方式。
成绩查询请直接在地址栏中输入:http://210.42.241.55/chafen.asp 在打开的页面中,正确输入考生编号和姓名,成绩类别选择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然后点击请你查询按钮即可。
根据省招办的安排,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者,请写出书面申请,于x月x日上午x:00前交到研招办,由研招办组织专人复查,复查后需变动者报省招办批准。复查科目限于除201英语之外的所有科目。复查项目仅限于漏评、登分或合计错误,不复查评卷宽严。
特别说明,目前公布的成绩为初步成绩,研招办将做进一步的核对(包括成绩的复核、作弊的确定等),x月x日之后为最终成绩。
河南师范大学研招办
20xx年x月x日
发布的通知 篇3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甬人社发〔20xx〕14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企业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xx年2月14日至4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查询和申报途径
1.手机查询:企业可通过“甬派”手机客户端,查询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网上申报:企业可登陆慈溪就业网进行网上初审及申报。
3.现场申报:初审未通过,但排除自然减员(死亡、退休、入伍、升学)后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或者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不能网上申报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北三环东路1999号社会保障办事大厅一楼33号窗口,咨询电话:63938127)进行现场申报。
三、其他事项
1.企业申报年度最大裁员人数,按申报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乘以申报年度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20xx年度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1%。
2.稳定岗位补贴政策解释详见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慈溪就业网《企业申报稳定岗位补贴政策问答》。
附件下载:宁波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2月9日
文档为doc格式